| 师宗县商务局实行“两制度”为酒类流通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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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0 15:45 文章来源:师宗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师宗县商务局实行“两制度”为酒类流通保驾护航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防范问题酒类流入市场,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师宗县商务局实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酒类流通保驾护航。
一是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在我县境内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县商务局严格程序、加强审核、主动为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并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二是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酒类流通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是酒类产品的流通凭证,相当于每瓶酒的“身份证”。在进行备案登记的基础上,严格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督促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规范、齐全、完整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截至目前,我县共备案登记酒类流通704户,为 10余户酒类流通企业发放了《酒类流通随附单》,我县酒类流通“两制度”正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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